若想為官不為就得芒刺在背
摘要:若想為官不為就得芒刺在背 (文/孟春) 湖北公安縣紀委監(jiān)委公開通報一起長江大保護中的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案例,給予縣水政監(jiān)察大隊大隊長徐才浩、副大隊長吳克儉黨內(nèi)嚴重警告處分,給予吳克儉行政免職處理;給予縣水利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王明著及縣水政監(jiān)察大隊工作人員鄧南湘、吳宏黨內(nèi)警告處分。 (6月4日 觀察者網(wǎng))
湖北公安縣紀委監(jiān)委公開通報一起長江大保護中的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案例,給予縣水政監(jiān)察大隊大隊長徐才浩、副大隊長吳克儉黨內(nèi)嚴重警告處分,給予吳克儉行政免職處理;給予縣水利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王明著及縣水政監(jiān)察大隊工作人員鄧南湘、吳宏黨內(nèi)警告處分。 (6月4日 觀察者網(wǎng))
要擔責的事就不做,沒油水的事就往外推,群眾的事想拖就拖。近一兩年來隨著不少官員在感嘆“為官不易”,“為官不為”的現(xiàn)象也日益突出。對于那些貪而勤之人我們需要嚴懲以重塑官場風氣,對于這樣慵懶散漫的另類腐敗我們同樣需要說不,因為這就是腐敗,更需要嚴懲狠剎。
有人將“為官不易”、“為官不為”歸結于反腐,認為是反腐態(tài)勢的加強讓一些干部在干工作中多了一絲顧慮,變得畏首畏尾,恰恰證明的是該些人自身不正??梢栽囅耄绻f是因為反腐而變得不“為”,那既往的作為又是為了什么?如果過去的作為只是為錢為權而來,那這原本就是潛在的貪腐分子,又何須借反腐來掩蓋自己不作為、慢作為之行徑?
“水不緊,魚不跳”。其實,一些干部不求無功但求無過,甘當“太平官”的背后,折射而出的不僅僅只是宗旨意識的降低和黨性修養(yǎng)的削弱,更反映出的是在干部選任過程中的漏洞。干好干孬一個樣,還不如舒舒坦坦過日子,這樣錯誤的想法產(chǎn)生根源就在于很多時候一些地方錯誤的用人導向,讓一大批只顧埋頭拉車、不會抬頭問路之人永遠都在基層,而那一些熱衷于溜須拍馬、曲意逢迎之人便成為了可以青云直上的青年才俊。如此一來,在傷心以及寒心之下,很多人選擇了墮落。
總之,要消除“太平官”,不僅需要明確權責體系,加大懲處讓那些原本就在渾渾噩噩過日子之人得到應有的懲戒,更應當健全完善干部選任制度,讓更多的有為之人上位,真正形成能者上、孬者下的動態(tài)良性循環(huán)。(文/孟春)
編輯/趙俊陽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