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“現在回想起來真不應該,當初我拿這筆錢就是想報銷在擔任村干部期間遺留的賬務,卻沒意識到違反了黨的紀律,受到了留黨察看處分……”曾擔任慶城縣桐川鎮(zhèn)唐崾峴村黨支部書記的田某某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懊悔不已。
“現在回想起來真不應該,當初我拿這筆錢就是想報銷在擔任村干部期間遺留的賬務,卻沒意識到違反了黨的紀律,受到了留黨察看處分……”曾擔任慶城縣桐川鎮(zhèn)唐崾峴村黨支部書記的田某某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懊悔不已。
事情還得從2022年說起,原來,田某某以自己在任職期間的一些村賬未報銷為由,私自截留該村集體經濟發(fā)展資金6萬元長達兩年之久。資金能夠歸來源于慶城縣紀委監(jiān)委近日嚴查快辦的1起侵占村集體資金案件。
在接到反映田某某的有關問題線索后,縣紀委監(jiān)委充分運用“室組地”聯合辦案機制,統(tǒng)籌辦案力量,凝聚工作合力,精準研判,對涉及的問題逐一核實,快查快結。在確鑿證據和事實面前田某某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行為,并及時歸還了占有的村集體資金及應承擔的分紅(利息)。
對于村集體經濟發(fā)展來說,6萬元是一筆能為鄉(xiāng)村帶來新變化的重要資金,也是帶領村民發(fā)展集體經濟的重要保障。然而,由于田某某思想覺悟不高,紀律意識淡漠,私自截留侵占,阻礙了該村集體經濟的發(fā)展壯大,侵害了群眾切身利益。
“不能讓類似的問題繼續(xù)啃食群眾利益。”縣紀委監(jiān)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正推動源頭治理,做實做細“后半篇”文章,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問題,督促桐川鎮(zhèn)及時對村干部卸任后未報銷賬務進行了排查核實,按照程序作出規(guī)范處理,并對村級財物進行了交接。同時堅持標本兼治,督促桐川鎮(zhèn)用好典型案例“活教材”,開展務實管用的“貼靠”式警示教育,用身邊事警醒教育身邊人,從源頭鏟除滋生問題的土壤。
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開展以來,縣紀委監(jiān)委充分發(fā)揮查辦案件震懾作用,堅持標本兼治,靶向發(fā)力,把“小切口”引向大縱深,從源頭上鏟除群眾身邊“微腐敗”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。
至目前,共受理處置問題線索62件,立案29件,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41人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8人。(馬倩)
來源:慶城縣紀委監(jiān)委
編輯/趙俊陽
